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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 架上「訂製服務商品」為客製化商品,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七日猶豫期間規定,請確認您的需求後再下單購買喔!(購買前請再三確認尺寸)
• 超過7天猶豫期,恕無法辦理退貨。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的七日鑑賞期權益,是由消費者完成簽收取件後隔天起為第一天,例如,完成簽收的時間是12/31,七天鑑賞期起訖日即為1/1~1/7。(如您的收件地址有管理員代收,則以代收的隔日起算喔!)
• 欲退貨商品已有使用痕跡、味道或人為造成髒污等。
• 商品已加工,如:裁剪、清洗、縫補……等,非商品原樣。
• 退回的商品不全(外箱、發票、配件、贈品)。
• 若退貨商品與訂單有所出入,未將此筆訂單的所有商品(含贈品)等悉數寄回並妥善包裝,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。
• 匯款帳號填寫有誤,將無法辦理退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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